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两项指南主要针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适用于采用冷冻、冷藏等方式加工,产品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冷链食品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和高风险区冷链食品的消毒。
相较于2020年10月发布的“首版指南”,第二版又有了一些新的调整和变化: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对从业人员管理更加明确,要求新入职的员工需出具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全体员工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含10个主要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新增了“冷链食品外包装现场低温消毒工作评价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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